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颜色的方法。本标准测定经15min澄清后样品的颜色。pH值对颜色有较大影响,在测定颜色时应同时测定pH值。
1.1 铂钴比色法参照采用标准ISO 7887—1985《水质颜色的检验和测定》。铂钴比色法适用于清洁水、轻度污染并略带黄色调的水,比较清洁的地面水、地下水和饮用水等。
1.2 稀释倍数法适用于污染较严重的地面水和工业废水。
两种方法应独立使用,一般没有可比性。
样品和标准溶液的颜色色调不一致时,本标准不适用。
2 、定义
本标准定义取自照明委员会第17号出版物(CIE publication 7),采用下述几条。
2.1 水的颜色
改变透射可见光光谱组成的光学性质。
2.2 水的表观颜色
由溶解物质及不溶解性悬浮物产生的颜色,用未经过滤或离心分离的原始样品测定。
2.3 水的真实颜色
仅由溶解物质产生的颜色。用经0.45?m滤膜过滤器过滤的样品测定。
2.4 色度的标准单位,度:在每升溶液中含有2mg六水合氯化钴(Ⅳ)和1mg铂[以六氯铂(Ⅳ)酸的形式]时产生的颜色为1度。
3、稀释倍数法
3.1 原理
将样品用光学纯水(铂钴比色法)稀释至用目视比较与光学纯水相比刚好看不见颜色时的稀释倍数作为表达颜色的强度,单位为倍。
同时用目视观察样品,检验颜色性质:颜色的深浅(无色,浅色或深色),色调(红、橙、黄、绿、蓝和紫等),如果可能包括样品的透明度(透明、混浊或不透明)。用文字予以描述。
结果以稀释倍数值和文字描述相结合表达。
3.2 试剂
3.2.1 光学纯水(铂钴比色法)。
3.3 仪器
3.3.1 实验室常用仪器及具塞比色管(铂钴比色法)、pH计(铂钴比色法)。
3.4 采样和样品
同铂钴比色法
3.5 步骤
3.5.1 试料
同铂钴比色法
3.5.2 测定
分别取试料(铂钴比色法)和光学纯水(铂钴比色法)于具塞比色管中,充至标线,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具塞比色管与该表面应呈合适的角度,使光线被反射自具塞比色管底部向上通过液柱。垂直向下观察液柱,比较样品和光学纯水,描述样品呈现的色度和色凋,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将试料用光学纯水逐级稀释成不同倍数,分别置于具塞比色管井充至标线。将具塞比色管放在白色表面上,用上述相同的方法与光学纯水进行比较。将试料稀释至刚好与光学纯水无法区别为止,记下此时的稀释倍数值。
稀释的方法:试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上时,用移液管计量吸取试料于容量瓶中,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取大的稀释比,使稀释后色度在50倍之内。
试料的色度在50倍以下时,在具塞比色管中取试料25mL,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稀释倍数为2。
试料或试料经稀释至色度很低时,应自具塞比色管倒至量筒适量试料并计量,然后用光学纯水稀至标线,每次稀释倍数小于2。记下各次稀释倍数值。
另取试料测定pH值。
4、 结果的表示
将逐级稀释的各次倍数相乘,所得之积取整数值,以此表达样品的色度。
同时用文字描述样品的颜色深浅、色调,如果可能,包括透明度。
在报告样品色度的同时,报告pH值。